因为户口迁移等原因导致户籍变化的,按照武汉市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是准予转学的,转学时学生监护人需要提前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省内转学可通过电子学习系统上传,下面我们来看武汉各区具体手续。
武汉市教育局回复,按照市“就近入学”的原则,中途转学不保障对口入学。若想转入小区对口学校,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满足人户合一要求。想了解更多,可致电市教育局:65608503。
根据《武汉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办理转学手续:
1、家庭迁居,持有公安部门户口迁移证明者,准予转学;
2、高中学生需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的,准予转学。
3、持有部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的证明者;
4、其他有正当理由,义务段转学经双方学校和区(县)学籍主管部门核准者;
5、高中转学经双方学校和市(州)学籍主管部门核准者。
义务教育阶段,对于符合上述转学条件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予以限制。
1、学生监护人或父母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2、学生省内转学实行网上审批,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江岸区转学须知:
武昌区转学须知:
东湖高新区转学须知:
网上登记: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http://ggjy.wehdz.gov.cn(固定平台)
登记时间:每年1月下旬至2月中旬
注意:自2020年秋季招生开始,户口和不动产办结时间距离入学(含转学)时间不足一年的,不能确保按服务范围对口入学。
东西湖区转学须知:
洪山区转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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