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家庭困难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还本宽期限延长时间消息,本次还款时间从3年延长至5年,学制最常不得超过22年,贷款利率将按照同期贷款市场利率减30个基点算,关于延长时间、申请时间详情往下来看吧。
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完善如下:
一是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
二是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是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1、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万元,且不低于1000元。
申请时间:
续贷学生办理时间(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为7月23日至8月9日(双休除外),新贷学生办理时间(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及在校生首贷)为8月12日至9月6日(双休除外)。有需要的学生可查询“湖北学生资助网”,及时与全省100多家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还款时间:
第一次还款是毕业第一年的12月20日,生源地贷款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从毕业第一年的9月1日起,贷款学生需要自行承担当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的贷款总金额利息。
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根据目前的规定,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款日,这一天没有还款将被视为逾期。在贷款出现逾期以后,每月的20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将自动扣除欠款本息和逾期罚息,逾期罚息结算至当月的20日。生源地助学贷款逾期罚息的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也就是说,按照贷款基准利率4.9%计算,那么生源地助学贷款逾期罚息利率为6.37%。
计算公式为:
逾期利息=未还本金*逾期天数*贷款利率/360*130%
重点提醒: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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