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生活中的一些原因需要给孩子跨区转学的学生家长,需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然后在统一时间内到教育局进行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时间见正文。
办理跨区入学手续时间,全市统一为5月16-20日。各区教育局应将跨区学生有关档案集中,于6月24日办理交换手续(地点另行通知)。
凡因搬迁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
对已办理跨入手续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初中学校并发放《通知书》。
中小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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