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必须满足以下几点,更是需要提供材料去办理提取,当然目前可以线下及线上提取,线上提取更加方便。
提取需满足的条件是?
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现役军人配偶和军队职工,办理提取时需满足“首套住房”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无购房类提取记录;
2、职工及配偶无委托扣划记录;
3、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记录。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提取人及配偶可使用公积金用于购买武汉驻军单位建设的军队经济适用房、军队驻地首套自住住房及偿还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有效时间、次数及额度是?
1、购买武汉驻军单位建设的军队经济适用房、军队驻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凭《经济适用房购房协议》等提取要件,每三年提取一次,提取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2、偿还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凭《借款合同》等提取要件每12个月提取一次,提取人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总额。
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一)购买武汉驻军单位建设的军队经济适用房、军队驻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提取人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
2、提取人为单身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提取人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提供“军人保障卡”作为身份证明;
3、《经济适用房购房协议》原件;
4、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
(二)提取公积金偿还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提取人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
2、提取人为单身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提取人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提供“军人保障卡”作为身份证明;
1、军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武汉驻军单位建设的军队经济适用房和军队驻地首套自住住房的,购房协议登记的买受人为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办理,如夫妻一方与他人联名的不能办理提取。
2、军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合同登记的抵押权人和共同抵押权人是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办理,如夫妻一方与他人联名购房办理的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享受该提取政策。
3、军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需到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审核办理。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