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汉市新城区户口迁入中心城区,和从武汉市开发区户口迁入中心城区所需要的材料和条件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武汉市新城区户口迁入中心城区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它的迁入条件、办理时间。
1、新城区(含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的户籍人员;
2、本人在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有自有产权房屋;
3、本人在中心城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2年以上;
4、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承诺时限:派出所、分局 、市局各5个工作日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有产权房屋的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2年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5、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