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在申请贷款时,个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还需要有评估公司、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参与审核。那么办理房贷需要什么资料,又有什么流程,还需要什么条件,来看看吧。
1. 个人贷款申请书
2.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士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
3. 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未婚(离婚)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4. 个人收入证明材料,如工资收入证明、纳税凭证、自有房屋出租证明、营运性收入证明等;以家庭收入偿还贷款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及收入证明材料;
5. 购房首付款证明;
6. 购房合同等证明贷款用途的资料;
7. 购房若有共有人的,共有人需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证明等;
8. 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1.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1.男:年龄 18-65周岁 女:年龄18-60周岁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交齐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4.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5.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清晰,符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上市交易流通的条件。
6.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7.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