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都是在发生意外以后,为了确认赔偿责任以及维护相关受害人的权利和义务所进行的两项鉴定措施。由专门的机构作出鉴定,对其伤重程度作出报告。但是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在本质上是有着一定的区别的,并不能够混为一谈。
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工伤鉴定
1、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
2、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资料、职工工伤情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异常及其对生活的影响;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诊断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