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车辆多,一些路段也非常的复杂,但是对于侥幸无证驾驶者却不会放过。近日,武汉市一位市民高速无证驾驶,那么不具备驾驶资格民警是如何处罚的?民警获得消息后,对其进行了处罚,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相关信息吧。
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
10月24日下午4时15分许,男子孙某来到省高警总队蔡甸大队事故处理窗口报案称,当天上午9时许,他驾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蔡甸收费站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因急于办事未停车报警也未拍照,现在来报案希望处理该事故。民警听后立刻开展调查,事故事实查清楚之后,发现孙某并不具备驾驶资格。
民警对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的驾驶员朋友,无证驾驶代价高,危害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而且发生事故后商业保险将无法正常理赔,千万莫存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