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道路上有各式各样的车,若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注册为运营机动车,可以改为非运营机动车吗?什么样的车不可以更改机动车性质?改变机动车性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运营机动车又是什么车?来看看吧。
申请变更使用性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6.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营运车辆包括:客、货汽车、牵引车、挂车、半挂车,是汽车运输企业从事运输生产的基本工具。
分为一下几类:
1.营运客车,是用于经营性旅客运输的汽车,按类型划分为乘用车和客车两类;
2.营运货车,是指用于货物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货运车辆(包括客货两用车)。
3.危货运输车,是一种货厢顶部不封闭,排气管前置并装有防火花装置,运送石油化工品、炸药、鞭炮等危险品的专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