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将于9月28日,调整武汉6条道路的行车限制速度,以前是60公里/小时,9月28日之后将改为70公里/小时。行车速度提高了,会为出行节省不少时间,但同时也要更加留意行车安全和路况,下面来看看具体调整情况。
1.武汉长江二桥(不含匝道)二环线(梨园地下通道〈含〉至水果湖隧道〈不含〉
2.街道口立交至尤李立交〈不含匝道〉)
3.主线东湖通道(红庙立交至虹景立交,不含匝道)
4.主线长丰大道高架(竹叶海立交至常码头立交,不含匝道)
5.光谷大道高架(虹景立交至杨桥湖大道,不含匝道)
6.雄楚大道高架(尤李立交至光谷一路,不含匝道)
9月28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新的限速标准,对超速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处罚。
广大驾驶员应严格按照限速标牌及相关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确保行车安全。
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100元,记6分;
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罚款500元,记12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不足100%,罚款1000元,记12分,并处吊销驾驶证;
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吊销驾驶证。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处警告,记6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100元,记12分。
对于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处警告,记6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100元,记12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处警告,记6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100元,记12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处警告,记6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100元,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