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在武汉地铁上还发现不少播放外音的乘客,一些声音让部分人非常不适,对乘客乘车舒适度带来很大影响。2020年10月1日起武汉市正式实施“新规”,在10月9日开出了第一张罚单,也是“第一罚”。对此,我们也表示非常的支持。
10月9日上午,一中年男子在1号线循礼门站台吸烟。武汉地铁执法人员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武汉地铁方面介绍,这也是新修订《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的“第一罚”。在从车尾向车头的全车巡查中,除了发现一位乘客开着外放声音看视频外,没有发现其他违规乘车行为。经过执法人员提醒,这位乘客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及时关闭了声音并表达了歉意。
其实,全国不止武汉,多个城市此前也出台相关规定,对乘客乘坐轨道交通的行为进行具体约束,违者将受到处罚。2019年5月15日,北京出台地铁新规,明确约束这一行为;上海、石家庄、杭州、贵阳、南京、南宁也明令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此外,北京还禁止大声喧哗或弹奏乐器,南京禁止大声喧哗吵闹,致力于为地铁乘客营造舒心的乘车环境。
新修订《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其中“禁止在车厢内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违反且拒不改正的,最高处200元罚款”这一新规对电子外放声音进行了严格且处罚量化的规定,将地铁治理、地铁文明从教育倡导层面的“软约束”,上升到法制层面的“硬约束”。
另外,乘客应当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不得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的乘车凭证,不得冒用他人的乘车证件。乘客应当配合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工作人员查验乘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