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 公布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了退役军人优待证,大家看名字应该就能够看出来这个证是干什么用的,那么哪些人可以办理这种退役军人优待证呢?具体有什么用呢?
据了解,优待证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是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1.退役军人指哪些人?
退役军人指退出现役的军人(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
2.烈士遗属包括哪些人?
烈士遗属是指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的人员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生前依靠烈士供养的兄弟姐妹。
3.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哪些人?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1.景区旅游免门票
凭借《退役军人优待证》可免费参观本省市内的旅游胜地、博物馆、景点。对于喜欢旅游的退伍军人来说,这算是一项大大的福利,起码在本省市内,进入各景点、风景区可以免门票,能省下不少钱。
2.看病就医免排队挂号
凭借《退役军人优待证》可在本省市内的医院享受优先挂号的服务。只要有《退役军人优待证》,那么以后去医院看病,就不用排队挂号了,这可以为我们节省不少时间。
3.优先办理民政服务
凭借《退役军人优待证》可优先办理民政服务事项。比如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退伍军人可优先入住公办的养老机构。
4.交通享优先服务
凭借《退役军人优待证》可在本省市内的铁路、航空、公路等服务中心享受优先服务。比如去火车站买票,如果有《退役军人优待证》,那么就可以优先购买,无需排队,也能为我们节省不少时间。
两年义务兵退伍是没有优待证的,但义务兵退役后,有以下安置待遇:
1.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
2.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
3.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4.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