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限行规定是为了市民们在使用车辆的时候能够有更好的交通体验而不至于过分拥堵,为了缓解交通压力,提升城市交通形象,荆门市针对燃油车,电动车及插电混动车进行了限行规定,下面来看最新规定。
荆门限行的汽车类型包括外地燃油车、本地燃油车、外地纯电动、本地纯电动、外地插电混动、本地插电混动。
车型:外地燃油车、本地燃油车、外地纯电动、本地纯电动、外地插电混动、本地插电混动
限行时间
2018年04月25日15时29分起,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泉口西路与西三环互通路口以东(不含西三环);泉口西路与象山大道红绿灯路口以南、以北、以东;金龙泉大道与东宝大道(原泉口一路)红绿灯路口以南、以东、以西;荆襄大道(原月亮湖北路)与东宝大道(原泉口一路)红绿灯路口以南、以西;月亮湖大道(原月亮湖路)与江山路
限行规定
2018年4月25日起,载货汽车限行 需办理通行证 ;全天限行
限行措施实施后,凡违反规定,在禁止通行时间、禁行区域道路通行或停放的正三轮摩托车,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正三轮摩托车的,扣留车辆,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正三轮摩托车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扣留车辆,处以最低限额保费的2倍罚款;
饮酒后驾驶正三轮摩托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记12分;
上路行驶的正三轮摩托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
正三轮摩托车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
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正三轮摩托车上路的,收缴车辆,罚款5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
正三轮摩托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