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便利货车通行城市道路,这势必会大大方便未来的道路通行,关于具体措施是怎样的?通行时段和路段是哪些范围呢?本文将作出信息介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6月1日起,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拟采取“放开部分货车全天禁行区域”、“放开部分货车全天禁行道路”、“放开本埠轻含)及以下封闭式、厢式载货汽车通行”、“简化外埠货车通行申请手续”等系列措施便利货车通行城市道路,相关措施解读如下:
(一)放开时间
每日夜间,即每日22时至次日6时。
(二)放开对象
仅针对本埠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其他载货汽车仍然按照现有规定执行不变。
(三)放开范围
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一)放开时间
每日夜间,即每日22时至次日6时。
(二)放开对象
本次放开对象为本埠微型、轻型载货汽车(蓝牌货车)。本埠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不受影响,仍按现行规定全天允许通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仍然按照现有规定执行不变。
(三)放开范围
黄浦大街(竹叶山环岛至长江二桥)、沿江大道(黄浦大街至三阳路)、常青路、青年路(常青路至解放大道)、武珞路、中南路(洪山广场环路至长江大道)、徐东大街(长江二桥至梨园环岛)、珞喻路、书城路(南湖大道—雄楚大道)、临江大道(罗家港路至建设十一路)、民族大道(南湖大道至雄楚大道)、南湖大道(珞狮南路至关山大道)。
(一)放开时间
每日午间,即每日11时至14时。
(二)放开对象
仅针对本埠轻型(含)及以下封闭式、厢式货车。其他货车仍然按照现有规定执行不变。
(三)放开意见
本埠轻型(含)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确需在午间通行的,可提前在武汉市交管局官网、公众服务号等网上快捷通道申请午间通行码,申请通过后,可凭通行码在规定区域通行。
外埠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区域通行的,可提前在武汉市交管局官网、公众服务号等网上快捷通道(无需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申请电子通行码,申请通过后,可凭通行码在规定区域、时间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