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每天经过楼道电梯上面都会有一个小电视一样的播放器每天播放着广告,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其实这也是小区物业的收入。大多数的物业都不会把广告费用发给小区居民,也有很多朋友并不知道这件事所以没有追究,但是法律上这是我们应当的。
这几天,记者开展了一番调查物业公司小区内“花式打广告”
小区内物业“花式打广告” 广告收益业主“并不清楚”
记者来到了位于北京西南二环外的一个小区。走进电梯间,就看到射灯广告,进入电梯轿厢后,记者更被广告所包围:2平米的电梯轿厢空间四周,一共有4块电子广告屏和1个框架广告位。
电梯关门后,投影仪会在电梯门上,投射视频广告。记者对北京10个不同档次的小区进行了调查统计,其中9个小区不同程度都有广告位的身影,只有一个小区没发现任何广告。这些广告位的价格大概是多少?记者拨通了一家广告代理公司的电话。
某广告代理公司业务人员:图片广告报价是380元一周,显示屏是260元一周。
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个广告位的收入是每周300元,一个拥有60个广告位的小区,不考虑广告公司抽成的话,年广告总收入就有80多万元。
除了广告之外,自动售水机、快递柜等经营性项目在很多物业小区普遍存在,这些项目同样能产生经营收益。但记者发现:公众对这些经营收益的归属,却并不清楚。
业内人士表示:实际上在很多小区这笔收入都是由物业公司实际收取并支配,而这笔钱主要用来弥补物业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口,而资金缺口主要是因为成本在不断上升,而多数小区的物业费已经很多年没有调整,物业公司只能通过经营性项目获得额外收入,否则就无法保证物业服务的品质。
一边是物业管理行业日益扩大的成本缺口,另一边则是规模可观的经营收入,那么如何用好这笔资金,来为业主服务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小区的业主方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物业公司收取或维持一个较低收费标准,而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收益则用来补充物业公司经营上的缺口。
法律专家表示:只要程序公开、合规,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物业公司如果要上调物业费,也需要综合考虑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收入和公共区域的经营收入,平衡好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利益。
目前,《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小区公共区域的权益归属问题进行了更加详细和明确规定。未来这部法典通过实施后,有望促进问题得到更加妥善的解决。
嘘寒问暖不如来笔巨款!
咱湖北也早就有小区成功给业主发了近75万元
2018年1月份,江岸幸源雅城小区业委会发出一则公示:临近春节,业委会决定用小区公共收益给业主发红包,每户100元。
小区业委会丁主任介绍,小区共有415户,每户100元,一共要发41500元。每年7月1号物业公司移交4.5万元的公共收益到业委会。这4.5万元的公共收益包括小区23个车位的停车费以及部分公共区域的广告费。
来看看,他们具体是怎么计算的?
1.停车位收益
23(车位)×(200元/月×12个月)(停车费)=55200元/年
55200元 - 55200元 × 30%(物业管理费)=38640元(年结余)
2.公共区域广告等其他收益
1.维修基金补充
2.业委会经费支出 (含办公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