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12号线是一条环形线,起始点均为武昌火车站,绕行三镇,穿过长江和汉江,规划该线站点37座,现阶段硚口段开启征收工作,你所在的地方是否属于被征收范围,下面我们来看征收公告。
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硚口段工程项目被征收人:
硚口区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硚政征〔2020〕8号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附后),决定对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硚口段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附件: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 硚政征〔2020〕8号.doc
附件: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硚口段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一、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16日,半数以上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求意见稿》符合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针对部分被征收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对“预评估价过低”意见的回复
根据《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按照本办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对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应当自评估结果公告或者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鉴于上述规定,评估价格应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作出,如被征收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可按照前述规定予以反馈。
(二)对要求“就地或就近还建”意见的回复
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并按照房屋价值结算差价。”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中已提供就近安置房源城投立城囍居商品房供被征收人选择,符合规定。
(三)对“要求增加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房源”、“增加货币补偿方式团购房源”意见的回复
因美好香域花境(一期)房源前期已安排至此前已作出征收决定的各项目使用,故就美好香域花境房源,本项目只能提供该项目的二期房源。但除该处房源之外,本项目还另外提供了电建·澋悦苑房源(系现房),供被征收人选择购买,基本可以满足被征收人的需求。被征收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予以选择。
(四)对“困难补助条款”意见的回复
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中除按规定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外,还给予了住房困难补助和生活困难补助,符合规定。
二、方案修改情况
针对部分被征收人就自身特殊情况提出的个性化的具体问题、意见和要求,因不涉及方案修改,将由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具体实施过程中予以研究、处理和解决。
三、研究决定情况
经硚口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不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予以公布。
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硚口段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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