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可参与武汉市专项选聘生申请,10月29日至11月13日可进行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大学生们均第一次知道选聘生,最想知道的是选聘生的待遇如何,下面来看2020年相关待遇说明。
选聘生,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县、市任职的简称。
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努力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我市决定面向部分高校专项选聘一批2021届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安排到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
现公布武汉市2021年选聘生专项选聘公告(境内版)(进入查看)
正式到岗的选聘生除享受市级层面的优惠政策外,部分单位也出台了相关人才政策,现将有关内容选摘如下:
一、江汉区
大学毕业生租赁房优惠。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家庭在武汉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江汉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大专及本科生,按市场租金30%补贴;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按市场租金40%补贴;创业大学生,按市场租金50%补贴。
二、青山区
1、大学生租赁房“秒批入住”。对毕业3年以内、武汉市户籍、本人及家庭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的大学生,可申请大学生租赁房,租金享受单租八折、合租七折的优惠。
2、给予一次性租房补贴。对落户青山、就业青山,本人及家庭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给予一次性租房补贴2000元。
三、蔡甸区
在引进3年期内,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生活补贴3300元/月,房租补贴1600元/月;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生活补贴1600元/月,房租补贴1600元/月。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最低服务期限合同,期间不得申请调离我区;主动辞职或被辞退的,应退回已享受补贴总额的50%资金。
四、江夏区
1、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对引进的专项选聘生,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前三年每人每年可享受区财政3000元的工作补贴。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人才,给予为期3年,每年2.4万元的生活补贴。
2、给予住房保障。提供364套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源,对毕业3年内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就业在江夏区的,经认定后,可入住人才公寓。
3、给予租金补贴。对入住市场房源的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源,根据大学生实际入住时间按租金的30%标准发放补贴。
4、聘用在区委组织部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的选聘生到岗后参与区委中心工作,试用一年后视情况分配到合适单位和岗位,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5、纳入全国知名品牌“青苹果乐园”团队跟踪培养,优先参加优秀年轻干部跨地域培训班,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和调任公务员。
五、黄陂区
1、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的标准,给予为期3年、每年12个月的生活补贴,按年度核发。
2、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黄陂区“木兰公寓”(价格为100元左右/月)。
六、新洲区
1、生活补贴最高可达10万。对毕业当年来新洲就业创业且签署5年以上合同、拥有新洲区户籍的大学毕业生,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生活补贴: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按每人每年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按每人每年1.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具有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按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发放不超过5年,每年集中审核发放。
2、购房补贴最高可达10万。对毕业5年以内、在新洲区就业创业、拥有新洲区户籍,本人在新洲区无自有商品房且在新洲购商品房的,可申请购房补贴。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分2年等额发放;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到位。对毕业5年内、在新洲区创业就业、拥有新洲区户籍、家庭及本人在人才租赁房项目所在街镇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享受50%租金优惠。
七、武汉经开区
1、毕业5年内,在我区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租住人才公寓可享受8折优惠;
2、对企业新引进的全职博士,每年给予5万元资助,累计不超过3年。对出站留(来)区全职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分2年给予总计20万元安家补贴。
八、市测绘研究院
为新进员工提供2年免费单身宿舍。
九、武汉市园林科研院
对引进的选聘生人才给予一次性人才补贴3000元,并提供宿舍。
十、武汉商学院
1、免费提供人才周转房(原则上提供2年,符合条件的2年后可继续提出申请);
2、支持博士(后)申报武汉市政府博士生资助经费。
来源:武汉组工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