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关心,明年新中考规则下,高中招生录取方式有哪些?招生计划是如何确定的?那这次先来跟各位做个简单的说明,如果有其他问题,建议到城市留言板上向教育部门询问。
市教育局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要求,依据当年有关计划招生政策,结合各区生源状况及各校的办学条件,分校下达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跨市(州)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另行下达。
招生录取的方式主要有统一招生录取、分配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等三种招生录取方式。
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两个:一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二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9个“计分科目”的原始卷面分组成,总分680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方式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各初中学校根据确定的分配生候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按“学生自愿申请、班级民主推荐、班级公示、学校审核、学校公示、区教育局审定”等环节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候选资格。不再单独组织考试确定分配生资格,不向已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再次组织选拔性考试。
按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学生候选资格以及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逐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划线录取。
初中毕业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考前填报普高类学校志愿,考后知分填报中职类学校志愿。对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非应届毕业生,要求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实行注册录取。积极探索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武汉状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