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广大就医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海南省卫健委发布了《海南省医疗机构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接下来,将详细列出海南医院禁止和限制携带的具体物品类别,赶紧了解一下吧!
1、枪支、弹药:制式枪支、非制式枪支;枪支配用子弹、手榴弹、手雷、炸弹等。
2、管制器具: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单刃、双刃、多刃刀具;仿真枪;弩等管制器具。
3、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烟花爆竹;氰化物、农药等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硫酸、盐酸等腐蚀性物品;氢气、甲烷、液化石油气、水煤气,汽油、煤油、柴油、乙醇、乙醚,红磷、黄磷,碳化钙(电石)、镁铝粉,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4、各类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
5、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的物品。
1、菜刀、水果刀、美工刀、手术刀、雕刻刀、创刀、铣刀等刀具。
2、锤、斧、锥、铲、锹、镐等器具。
3、矛、剑、戟、飞镖、弹弓、弓、箭、电击器等器具。
4、伸缩棍、双节棍、棒球棍等棍棒。
5、催泪瓦斯、胡椒辣椒喷剂、酸性喷雾剂、驱虫动物喷雾剂、打火机等物质。
6、其他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危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