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医疗体系也变得逐渐完善,为了进一步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需求,从8月1日起,黄陂区将正式实施医保扶贫新政策。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年度个人负担累计
原政策中个人实际年度负担不超过3500元,修改为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超过5000元。
(二)中途结算
各定点医疗机构需为所有7月31日在院的贫困人口办理中途结算,中途结算视为一次住院,不另收起付标准,中途结算前的费用按老政策标准计算,中途结算后的费用按新政策标准计算。
为了贯彻落实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针对脱贫标准提出的两个“不能”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足胃口,也不能虚假脱贫、降低标准、影响成色。我区的健康扶贫政策调整主要是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要求,是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组织实施的,目地是为了使健康扶贫政策更加精准,避免出现悬崖效应,解决医保资金运行困难,让保障更加持续。
区内三级医疗机构:黄陂区人民医院、黄陂区中医医院
区内二级医疗机构:黄陂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盘龙城院区
区内一级医疗机构:蔡店卫生院、姚集卫生院、长岭卫生院、木兰卫生院、王家河卫生院(含分院)、蔡榨卫生院、六指卫生院(含分院)、罗汉卫生院(含分院)、李集卫生院(含分院)、祁家湾卫生院(含分院)、横店卫生院、天河卫生院、滠口卫生院、前川卫生院、鲁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里卫生院、武湖卫生院、盘龙城卫生院、大潭防保所
区内定点专科医院:黄陂区精神病防治医院、黄陂区血吸虫病防治医院、黄陂区皮肤病防治医院、黄陂区中医医院分院
区外定点医院:武汉市一医院、武汉市二医院、武汉市三医院、武汉市四医院、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湖北省肿瘤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金银潭医院、武汉市儿童医院
建档立卡平困人口需要住院治疗,首先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卡看病,因病情需要到区外定点住院治疗的,由黄陂区人民医院、黄陂区人民医院、黄陂区中医院、黄陂区精神病防治医院办理转诊手续,报区域乡医保办备案。未按要求办理转诊手续、不在指定机构就医的,不享受健康扶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