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的生态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我们不好好保护,终有一天将会枯竭。武汉处于长江中下游,自古以来也是靠江吃江,靠水吃水的,所以保护长江流域的水资源都是我们应该做的。除此之外还有声污染,噪音扰民一直以来也是市民的反馈最多的问题,尤其是户外施工或者装修。从9月1日起武汉市将实施环境保护法,重点整治这些方面。
长江是武汉市非常重要的水资源之一,保护长江的意义也非常大。从9月1日开始武汉市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点整治长江及其主要支流市域保护规划,划定岸线控制区域,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对沿岸各区长江及其主要支流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和考核,加大长江大保护执法检查力度,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除此之外新保护法还规定了禁止噪音扰民的一系列活动。
(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长江、汉江沿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工、造纸等项目;
2、长江、汉江沿岸十五公里范围内不得在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
3、严格限制在长江、汉江沿岸一公里范围内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4、严格控制在长江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
5、饮用水水源保护、河道采砂、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规定。
(二)噪音扰民问题
禁止在本市从事下列活动:
1、除抢修、抢险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作业外,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2、午间或者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娱乐活动和室内装修作业;
3、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切割、敲打、锤击等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活动;
4、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宣传商品或服务,或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三)其他
1、对新建住房,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销售住宅前,向购房者公布住宅区内可能发生的环境噪声污染情况。
2、市、区人民政府可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