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为国家的安定保驾护航,国家也会为军人的家庭给予特殊的保护,对于军婚,无论是在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遵守严苛的条件,那么军婚的特殊保护又是怎样的呢?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可以获得军婚保护呢?
我国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军人无重大过错的前提下,没有军人的同意,法院不得判决解除军人婚姻。这是对军婚的保护,但是若要享有这项保护的权利,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1、现役军人的范围。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具有军藉的干部与战士。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在军队工作未取得军籍的职工和其他人员及退役、复员和转业人员均不属于该现役军人的范围。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是指军人的配偶不是军人,该配偶向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情况而言。如果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现役军人向不是军人配偶的一方提出离婚,不适用军婚保护的特殊规定。
3、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如果现役军人本人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军人的配偶进行一定的说服教育,积极改善夫妻关系,判决不准离婚。
4、军人有重大过错的不适用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并非只要军人不同意,配偶一方就不能离婚,当军人有重大过错时,非军人的配偶一方仍可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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