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已经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生活,都离开网络的支持,而我们在网络上绑定的信息也是越来越多,这样也让我们的信息安全受到了不小的威胁。据悉网络安全近日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凡是泄漏信息500条以上者将面临刑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两高司法解释对此规定,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具有“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用户信息五千条以上的”等8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介绍,司法解释明确,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而设立或设立后主要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利用信息网络提供信息的链接、截屏、二维码、访问账号密码及其他指引访问服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发布信息”。
根据刑法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我国刑法中,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以“情节严重”作为入罪要件。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假冒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名义,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等7种情形,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