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上半年不少人通过电话号码被诈骗,为了更好的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十堰市发布了关于移动电话号码开卡管控相关措施,人、证和卡三项信息为通过的,取消通行服务,下面来看最新消息。
为进一步加大十堰市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力度,加强本市开卡、用卡管控,特制定本公告。
一、对有如下行为的号卡,暂停通信服务,用户需到本地营业厅前台进行人、证、卡三项信息核验(核验时必须携带SIM卡实物),核验未通过的,取消通信服务:
1.开卡后24小时内未正常使用的;
2.新入网用户第一次换机插卡的;
3.频繁换机插卡或频繁补换卡的;
4.短期内多次新开号码或同一证件在同一运营商开办多张号卡的;
5.存在高频呼出、静默未使用等其他异常用卡行为的。
二、对有以下异常行为的号卡,取消通信服务:
1.开卡后漫游至电信网络诈骗高危地且行为异常的;
2.开卡当天由同一人开卡2张以上且有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记录、或有接收银行客服短信,且无本地正常通话的;
3.经他人投诉有诈骗、骚扰行为,一经核实的;
4.工信部、通管局或者公安机关核实有诈骗、骚扰行为的;
5.公安机关提供的涉案或高风险人员开办的号卡。
三、对有如下行为的人员,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通信业务办理:
1.将本人证件办理的号卡违规赠予、出借、售卖给他人的;
2.受他人组织、教唆,无正当理由办卡的;
3.使用号卡用于各类骚扰、虚假广告、诈骗的;
4.公安机关提供的涉诈或高风险人员。
四、对有如下行为的机构、组织或人员,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警示训诫;一经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代理网点存在违规、批量开卡、违规屯卡的;
2.组织、教唆、收受、贩卖他人开办新卡的;
3.将本人证件办理的号卡违规赠予、出借、售卖给他人的;4.开办的号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的。
五、对有上述第二至四条行为中办理的号卡进行余额冻结,不予退费;同时,涉及机构、组织和人员等身份信息纳入黑名单,限制通信业务办理。
本公告自2020年9月10日起施行。
今年夏天,王女士正在家中准备午餐,这时,她的手机响了起来。王女士拿起手机一看,是一个135开头的陌生电话,她没有犹豫,很快接听了电话。
客服人员对王女士表示,因为该洗发水有质量问题,愿意主动支付该洗发水购买价的双倍金额作为赔偿。在成功添加QQ好友之后,客服向王女士出示了商家在支付宝上缴纳的30000元保证金截图,在证明自己确实是淘宝商家后,开始了下一步的诈骗手段。
王女士按照客服的指引,在这个所谓的微信公众号上填写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及交易密码等相关信息,在填完后,她的手机收到了一条验证码,王女士没有多想,就将验证码也填写了进去。几乎同时,王女士的短信再次响起,而这一次,王女士有些惊慌失措,因为短信上收到的是自己银行卡的转账信息。受害人王女士一共向所谓的客服转去了78499元,意识到被骗的王女士很快选择了报警。
今年的5月全国各地的警方陆陆续续都接到了报警电话,受害人无一例外都是接到了138、136开头的电话之后,被对方以淘宝客服退款的骗局,骗走了数额不一的钱财。
温馨提示:
当您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立即拨打110
如想咨询电信网络诈骗,请拨打96110
小编提醒:虽然诈骗分子诡计多端,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无论他们用什么花言巧语,最终目的都是要你的钱,所以您只要记住,遇到问题多向官方求证,坚决不向陌生人转账,不给骗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