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底前,武汉市乃至湖北省各县市将实现国有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前武汉市黄陂区正在积极推行该工作,要求一退休人员一觉接到和社区管理,此后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将于原企业分离,下面我们来看最新消息。
2020年1月19日从全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会议获悉,2020年底前,我省将集中力量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9月23日,我区召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文件精神,积极有序推进我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2020年底之前,集中力量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除了黄陂区,其他省市区,例如哈尔滨市、岳阳市、黑河市、无锡市、昆明市、怒江州泸水市等都在近几个月通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
名词解答:
1、社会化管理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单位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2、移交原则
一是属地移交。接收责任主体按《武汉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区国资局负责统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接管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街道和社区是具体接管的服务主体。
二是应收尽收。凡是注册地在武汉市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均应接收,管理关系移交以企业所在地为主,同时兼顾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及常住地,确定接收地进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