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脱贫走向小康社会,那么怎么才能做到脱贫的标准,近日有最新消息称湖北省已经有37个贫困县摘帽,这些贫困县是怎么摘帽的,未来湖北省还有哪些具体规划让更多贫困县摘帽呢。
目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2013年底的581万减少到2019年底的5.8万,贫困发生率由14.4%下降到0.14%,全省3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48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基本解决。在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全省88.23万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均已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部实现脱贫。
蔡党明介绍,目前湖北正全力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保持易地扶贫搬迁现有帮扶政策的总体稳定,扶贫投入只增加不减少,帮扶力量只加强不削弱。
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中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产业、就业、消费、综合保障、扶志扶智和防贫保险等方面,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逐户逐项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五基”工程,引导搬迁群众发展产业项目,推进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聚焦保险扶贫,大力推广“防贫保”,扩大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监测保障覆盖面,全面筑牢返贫致贫防线。
同时,湖北将全力推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规划衔接,科学编制全省“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政策衔接,将乡村振兴的资金投入、项目安排、政策举措,向出列贫困村、脱贫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倾斜;推进考核衔接,将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作为乡村振兴考核重点内容,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推进产业衔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就是被认定为贫困村的村子脱贫,就是摘掉贫困村的帽子。
1.村内贫困人口脱贫
脱贫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线。要有稳定的生产经营性收入或稳定的工资收入,不能把低保金养老保险金作为收入依据。2014年标准为2884元/年/人;2015年2968元/年/人;2016年3146元/年/人;2017年标准为3335元/年/人。
计算方法:农民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2.贫困发生率
摘帽当年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贫困发生率低于3%。
3.脱贫人口错退率
低于2%。
4.贫困人口漏评率
不超过2%的。
5.群众认可度
高于90%。
6.有保障
吃穿不愁,有安全住房保障,不能住危房;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不能因经济困难辍学,高中至本科阶段教育扶持政策全覆盖。
7.四有五通
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3万元,同时实现“五通四有”。通水泥路或沥青路、通客运班车、通宽带及电话、通组公路及连户路硬化、通生产生活用电;有美丽乡村建设创建点、有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有村文化活动室和文化信息员、有不低于3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程序:
村级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定→备案标注
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出列的贫困村名单报省、市两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并在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