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的人口下滑已经成为定局,年轻人晚婚晚育,很多人都不愿意生小孩,可是现在国家又希望能够提高生育率,所以很多人都猜测计划生育可能会全面取消,网上有传言说2021年计划生育就会被取消,这是真的吗?
目前暂时没有废除计划生育的文件。
今年两会通过了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的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将由新的司法解释取代。
两会摘要:计划生育37年或从事业单位名称中消失后,“计划生育”在改革方案出台后被从机构改革中删除,这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预计取消“计划生育”意味着自主生育时代即将到来。
首先,长期计划生育政策下形成的管制思维,需要顶层设计上的放开才能逐渐扭转。前不久河南柘城县拟对三孩及以上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事就是例子。柘城县卫计委的做法确实没有违背政策,但与当下鼓励生育的潮流相悖。一方面人口老化、生育率低迷需要鼓励生育,另一方面重罚三孩家庭,这不仅将导致公众的认知混淆,也会导致官员的执政混淆。不可否认计划生育政策在当时的环境下有其历史意义,但用行政力限制公民生育自由的做法,不应是长久之计,应该顺时顺势放开。需要强调的是,公民的生育自由,包括生的自由,也包括不生的自由。
前不久一位专家建议40岁以下公民每年强制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时可申请领取,如未生育二胎,则退休方可领取。建言一出,舆论哗然。在个人权利意识日渐苏醒的当下,这种强制“生”的思维方式难以被民众和舆论接受。促进生育意愿的释放,不应该依靠任何强制或者半强制的手段,而是要松绑生育限制。让那些有意愿、有能力生养更多孩子的家庭,没有后顾之忧。就像当年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政策上也要鼓励一部分人先“生”起来。另外,还需要创造一个对育儿友善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现在中国的育儿成本太高了,女性付出的机会成本的代价尤其大。
因此,释放生育意愿需要政府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上多做文章,比如,完善幼托体系、给予税收抵扣甚至于在适当的时候过渡到以家庭为单位的征税制度、为全职父母接受继续教育提供便利,为他们重归职场提供友善的支持等,这些都有助于生育意愿的释放。但是,不管生育率低迷到何种程度,也不管对人口增长的需求迫切到何种程度,政策制定者都要清楚,不能再靠简单粗暴的行政命令来提高生育率,只能靠政策的引导和福利的激励。计划生育退出历史舞台已是不可逆的趋势,政策制定者要顺势而为,全面开放生育限制正当其时。
1、国家已经公布了,新的民法典生效时间是在2021年1月1日,到时候有关2020年12月31前政策的与民法典冲突的条例将失效。
2、可生育三胎的条件
(1)夫妻已经生育2位子女,但有子女经过鉴定是病残儿,不能正常劳动的,那么可以再生育。
(2)夫妻曾患有不能生育的病症,但依法收养2个孩子之后,女方怀孕可生育。
(3)再婚夫妻一方已经生育2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1个子女,婚后没有共同子女可再生育。
(4)再婚夫妻一方已经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婚后共同生育1个子女,可再生育。
(5)再婚夫妻两人各生育1个子女,在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可再生育。
(6)最后一点就是,不管什么情况下,计生办以及政府认定的其它可生育的条件,就可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