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可在武汉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现常住在武汉的外地人可就地领证结婚。那么想要办理跨省结婚登记的双方需要哪些材料才能办理呢?需要提前进行预约吗?相关情况具体见本文内容。
从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武汉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一、(1)今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2)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二、武汉市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贯彻落实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工作要求,方便非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就近办理结婚登记,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同时,发挥试点地区的先行先试作用,为全国范围内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积累实践经验,为改革完善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探索可行路径。
1、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一方当事人为本市户籍人口的结婚登记,或者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本市的结婚登记。
2、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在武汉市的现役军人。
3、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1)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武汉市的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户口簿的,可以提交有效的户籍证明;不能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经常居住地为武汉市的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至少有一方应提供武汉市的有效居住证;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1、实施方案提出,武汉市各婚姻登记机关要积极推行结婚登记预约预审制度,使当事人可以提前通过网上预约系统选择登记机关进行网上预约和网上提交预审材料,需要补充的及时告知,或者短信提醒;对网上预约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电话预约;
2、对未预约的当事人,当日要尽力给予办理,或协商另行预约时间办理。要合理调控预约数量,及时调配人员力量,确保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平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