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通知。要求做好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提升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下方已经把申请方式整理好了,有需要的朋友一定不要错过。
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是适应人口流动需要、保障流动人员医保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适应人口流动需要,做好各类人群参保和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中将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作为2021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国家医保局将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纳入2021年“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为做好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不断提升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国家医保局出台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保障了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医保权益。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为给参保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均可申请办理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转出地和转入地经办机构均已上线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且开通转移接续业务线上办理渠道的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首页下方的地方网厅入口提交申请,也可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有单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由单位为其申请办理转移接续,灵活就业人员及居民等参保人员由个人申请办理。
申请人通过线上途径或线下窗口发起申请,转出地和转入地校验是否符合转移接续条件,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申请并及时告知原因,符合条件则予以受理。
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图
注: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并上传《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时划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转入,并接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管理,促进基本医保待遇连续享受,《暂行办法》提出四方面具体要求:
1、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职工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追溯享受。
2、已连续2年(含)以上参保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基本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追溯享受。
3、各统筹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4、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具体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要求各地不得将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与在当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绑定。
此外,《暂行办法》还明确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管理,在转入地完成接续前,转出地应保存参保人员信息、暂停基本医保关系,并为其依规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提供便利。转移接续完成后,转出地参保关系自动终止。
1、城乡居民医保年底前一定要缴纳次年保费
城乡居民医保的保费一年交一次,一次保障一年,每年年底前缴纳保费,次年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否则逾期参保,一般都要经过等待期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2、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更方便快捷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参保人可通过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靠一部手机就可以实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3、医保不要轻易断缴
只有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医保缴纳出现中断时,应及时进行续保,并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4、小病优先考虑基层医院
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逐年增高,医疗资源也越来越优质化。常见病、多发病之类的小病尽量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医保的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对患者而言更加经济划算。
5、异地就医先备案
因长期在外地居住、工作、转外就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就医,及时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就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6、就医购药尽量使用医保目录内
医保药品目录对适应症范围等有报销限制规定的药品,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医保基金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