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隔离政策主要针对密接等风险性人群管控,那么进行施行2+12隔离的居民还能上班么?不上班有工资吗?针对这类问题,下面解答了解下。
对涉及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风险人群实施管理。其中对于密接者涉及到的所在居住小区、工作单位或者学校的相关人员实行“2+12”管控措施。
“2”指的是:
在2天里实施封闭管理,就是足不出户、足不出门,还要进行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
“12”指的是:
即12天社区严格管理,期间要求相关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如果要外出就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也不参加、不去聚集性场所。同时还要配合落实好间隔的核酸检测,做好每日自主健康监测。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让这些员工居家办公。首先你进入“2+12”管理的时候,你要跟企业主动报告,争取单位安排你在家居家办公。如果实在不能安排居家办公的,有些可能是重要岗位,如流水线这样的工种不能缺人,你就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在工作期间和其他人员保持相应的距离。
同时,希望这些人员在去工作的途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地铁、公交车),如果距离不远可以骑自行车,也可以走着去,也可以采用出租车、私家车等方式,用尽量不和过多人接触的交通方式去。
同时也要注意,如果在“12”期间,你在单位自主健康监测当中发现自己有发烧等一系列症状的时候,第一时间要报告单位、报告社区,同时戴好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去最近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进了医疗机构就诊以后,根据就诊情况后续由相关人员开展一系列措施。
“2+12”管理过程当中,要根据管理要求来落实自己的责任、落实自己的措施,同时配合好社区、单位以及配合好这些相关措施的采取。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可按照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或者国家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因政府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返岗,劳动者的工资应如何计发?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或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对企业安排劳动者在疫情影响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对其他因政府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与劳动者应当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