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最新消息,4月1日起将实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驾驶证买分卖分行为重罚。接下来请看具体通知!
记者29日从公安部获悉,为从源头减少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该办法将自4月1日起实施。
根据办法,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最高将被罚5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最高将被罚5万元,一次记12分;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最高将被罚10万元。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驾驶证买卖分的行为是违法的。有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情形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我国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应主动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而不是找“黄牛”买分、销分或找人代替接受处罚,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