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的时候,需要打印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也就是参保证明。那有些朋友不太清楚参保证明在哪,以及如何打印,下面有一个简单的教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目前,武汉市参保人员获取本人《参保凭证》的途径有转移接续柜台办理和“鄂汇办”APP自主打印两种方法。
转移接续柜台办理
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或者本人(委托人)携带有效证件,到参保人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接续柜台打印《参保凭证》。
“鄂汇办”APP自主打印
进入“鄂汇办”首页,在【服务专区】栏目下点击【医保专区】,往下滑动,在【查询服务】栏目下点击【个人医保查询】,选择【医保参保凭证打印】,即可进行下载打印。(参保人需确保在停保状态下才能打印参保凭证。)
医保关系的连续性,影响到参保年限的认定,直接影响医保报销。
参保年限直接影响医保退休的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时有最低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构成)限制,满足不了最低年限,退休后不缴费就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因此,只有将医保转移到同一地方才能确保多地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简单说,参保人在离开原居住城市前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简称《参保凭证》),到新居住城市后,拿着《参保凭证》即可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1、打印原参保地的《参保凭证》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中止手续,并通过线下或线上办事平台开具《参保凭证》。
2、持《参保凭证》到新参保地办理转移申请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后,按规定向新参保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凭证。申请受理后,对符合新参保地转移接续条件的,会与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是参保人员就医报销的重要依据,也是参保职工退休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重要保证。因此,参保职工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要及时将原就业地的基本医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就业地,以便两地医保年限能够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