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清理需要按照指定地方进行收费,目前已有不少地方规定了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多少钱,各地请以当地收费标准为准。
1.华安县
2022年3月7日,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收农村生活垃圾保洁费的通知》(华政办规〔2022〕3号),各村民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并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简易方式向村民收取每人每年5-20元保洁费,由各村委会负责代征。
2.清远市
2022年2月16日,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清城区中心城区及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类住户的征收标准为每户每月12元,包括暂住人员住户、住宅小区二次供水用户。
3.西华县
2021年4月27日,西华县人民政府发布《西华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暂行)》,
农村居民按照每人每月1元的标准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各行政村暂住人口按实际居住时间参照常住人口收费标准按月收取。
4.固始县
2021年4月20日,固始县发改委发布《固始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固发改〔2021〕65号),对于乡镇(街区)街道居民和农村村民,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12元(上述第一项第一款,每月随水费征收除外)。
5.互助县
2021年1月19日,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互助县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方案》(互政〔2021〕5号),农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按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农村居民(含暂住人口)收费标准为2.00元/户/月。
6.思茅区
2021年12月14日,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思茅区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实施方案》,乡(镇)集镇居民收费标准:常住及暂住居民为8元/户/月;乡(镇)机关、各站、所、服务中心、卫生医疗机构收费标准:50-150元/个/月。
7.沈丘县
2021年7月2日,沈丘县发改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布《沈丘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暂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暂按《沈丘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执行,按户计收,每户每月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