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严格要求不得给予学生过大的课外负担,举办时候要争得当地防控部门同意。静止违规的竞赛活动,此外公布36个活动项目名单。
9月7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确定“第五届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等36项竞赛活动为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8月前。
教育部指出,各地要按照《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坚决不参加名单以外违规举办的竞赛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人员聚集的竞赛具体举办时,主办单位须报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同意。
按规定,这些竞赛须“零收费”,不得强迫、诱导学生参加,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竞赛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依据(注:没说不能作为大学自招依据)。按教育部规定,这些活动有效期限原则上为1年,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
家长需要注意的是,这只代表了未来半年内的可以举办的竞赛;而并不代表“只有这些竞赛受到自招的认可”。能不能办,是政策问题。高校认不认可,则更看的是含金量。高校初审为什么要认可竞赛奖项?因为它需要有含金量的比赛来帮它筛选出更有学科特长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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