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幼升小政策一般都是“人户合一”,那如果购买的房产学位名额已被占用还能有学位吗?针对这些家长们比较关心的问题,官方给出了具体的回答,接下来一起和小编了解一下吧!
适龄儿童(少年)合法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权证或购房合同,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具体情况要看各区教育局政策)
最好是办理房产证。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水电费发票等),具体看学校的要求。但是对于比较热门的学校都要求必须要办理房产证才能对口入学。
就近入学≠最近距离入学,因此离学校近的不一定就是学区房,也不一定对口。入学名额是学校按照学区划分的办法分配的,每年的政策和划分各区教育局都会有相应的变化,家长在买房的时候应该仔细考察是否在招生范围内。
关于落户年限与产权规定,一般要根据具体学校招生简章,并不是每个学校都一样,有的对户籍迁入时间也有要求,家长们若有购买学区房的意向需提早做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落户时间指的不是房产证上的曰期,是户口本上迁入的日期。
另外,武汉各区要求有所不同,最可靠的是各区教育局出台的官方文件。
据悉,武汉已有5个区实行“6年1个学位”或“5年1个学位”,其中包括有江岸区(5年1学位)、江汉区(部分学校)、武昌区(南湖片学校)、东湖高新区、武汉开发区。
所谓“6年1个学位”,即“同一住址(户籍)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政策内的二胎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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