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迎来了4月,又有一批新规将要实施,要求地铁内使用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ETC用户可开通行费电子发票,另外地铁中有十种行为是被禁止的,下面我们来看最新的通知。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包括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装置,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等;影响运营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在列车内进食等。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4月1日起,办理ETC卡的客户可开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的代码为12位,号码为8位。使用ETC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4月8日零时起,武汉市解除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有序恢复对外交通,离汉人员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安全有序流动。外省来鄂来汉人员凭外省健康码或湖北健康码“绿码”,在全省范围内安全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