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阶段,2021上半年剩下的时间都将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工作。在此期间如果要退税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平台进行申请,那么如果出现退税为零的情况是为什么呢?
2020年退税是零可能是你部分收入的计税方式不对,你可以看看自己除了工资以外的收入有没有计入年度最终计算,如果有其他收入,再加进去重新计算。
个税退税流程:
1、打开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界面,确认个人基础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2、有一种可能是系统没有把你的收入计算在内,此时我们在该软件内添加上即可。根据你该笔收入的类型,这里我以劳务报酬为例,点击“劳务报酬”。
3、然后点击界面右上角的“新增”。这里有两种添加方法,分别是“查询导入”和“手工填写”。这里我以查询导入为例,在这里我们可以找到系统为带入的收入,选择该笔收入并点击“确认添加”。(如果是手工填写,则需自行填写相关信息)
4、添加好后回到申报界面,点击“下一步”,我们可以看到有应退税额了,最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1、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36000元
税率:3%;速算扣除数:0
2、应纳税所得额在36000元-144000元
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3、应纳税所得额在144000元-300000元
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4、应纳税所得额在300000元-420000元
税率:25%;速算扣除数:31920
5、应纳税所得额在420000元-660000元
税率:30%;速算扣除数:52920
6、应纳税所得额在660000元-960000元
税率:35%;速算扣除数:85920
7、应纳税所得额大于960000元
税率:45%;速算扣除数:181920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下文简称《公告》)。《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指出,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公告》称,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例】小李2020年至2021年都是A单位员工。A单位2020年1-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李2020年工薪收入合计54000元,则小李2021年可适用本公告。
【例】小赵2020年3-12月在B单位工作且全年工薪收入54000元。假设小赵2021年还在B单位工作,但因其上年并非都在B单位,则不适用本公告。
总之,2020年退税是零可能是计税方式不对,可返回重新计算,现在很多人都在个税app上申请退税,具体是手机端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然后点击“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然后操作提示进行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