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结婚买房成为必要条件后,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很多人的梦想,一套房子可能倾尽全家人的家产,买房都非常的小心敬慎,所以你得了解武汉楼市政策。现在就随小编学习吧!
一、限购区域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
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蓉高速以北)。
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以西、府河以北)。
长江新城起步区:(武汉东北方向的谌家矶-武湖地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将该区域纳入住房限购范围;实行存量房限售政策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三年的房屋,不得上市交易。
二、限购政策及买房首付
(一)本市户籍
1、首套房
武汉市本市户籍,购买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买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70%。
3、二套房及以上
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二)非本市户籍
1、买房条件
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汉市连续缴纳(补缴不能作为购房依据)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
2、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二套房
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三、如何认定是否为本市户籍?
认定是否为武汉本市户籍的的标准:
①购房人家庭成员为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房人家庭成员之一为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②购房人持本市集体户口的,凭本人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记载的发证机关所在地作为判断是否为本市户籍的依据。
③购房人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不含本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原则上视同为本市居民。
四、外地人购房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提交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工作单位证明。
五、限购相关问题解答
1、拆迁户购房时,还建的住房算在限购范围内吗?
购房人家庭属房屋征收对象的,其征收协议中明确可购住房套数的,在合同备案是在征收协议上加注记,该部分房屋不纳限购范围。
2、赠与房产是否限购?
赠与房产不在限购范围之列。
3、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如何认定购房资格?
①共同购房人为同一居民家庭的,如购房人之一为非本市户籍并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之一为本市户籍在本市拥有2套住房的,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也不能在限购区域购房。
②共同购房人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购房家庭分别拥有一套住房对待。
③住房共有人之间办理部分产权转移,也要先进行购房资格核查。
六、买房流程
现在的购房流程大概是这样:看房——诚意登记——认筹——选房——交首付,办贷款,签合同。
1、资料核查
购房者在买房时需要向开发商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开发商上报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核查。
2、资格核查
开发商在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中对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核查。市房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待查购房人相关信息后,需在48小时内反馈查询结果。
在此期间,合同备案系统将锁定购房人选购的住房。
3、网上签约
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双方在正式网上签约时,购房者还需签署《承诺书》,阐明购房人已阅读限购政策内容,对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及付款方式的真实性负责。
4、合同备案
开发商在网签5个工作日内,需到辖区房管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这个环节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合同备案上报册、全套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
《承诺书》原件、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5、交易管理
交易双方持《承诺书》、《结果通知单》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存量房交易手续。
七、新房限价及精装修限价
2017年5月10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关于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推进会”。会上武汉出台精装修限价令,从售价1万以下到3万以上,共分6档
按价格区间限制精装修价格,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平米。在规定出台前获得预售证的房源不受该政策限制。
具体划分为:售价低于1万的,全装修不高于2000 售价1万——1万5的,全装修不高于2500 售价1.5万——2万的,全装修不高于3000 售价2万——2.5万的
全装修不高于3500 售价2.5——3万的,全装修不高于4000 售价3万以上的,全装修不高于5000在备案价和装修限价这两项基础上
收取任何其他费用都属于违规,可以举报,如捆绑车位、家电、茶水费都属于违规。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则“湖北出台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 推进建筑业改革创业”一文。
按照意见,我省将深化全省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优化市场准入管理,放宽限制,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8500亿元,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建造方式改革将加快,从10月1日起,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满足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50%以上项目要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明年1月1日起,全省各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中
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使业主可以拎包入住。装配式建筑优先纳入“鲁班奖”等培育计划。
八、贷款政策
首套房贷款利率普遍上浮15-20%
目前国有四大行及其他大银行普遍首套房利率上浮15-20%,极少部分地方性小银行利率上浮较低,但额度较少。
不同银行对不同楼盘提供住房贷款时的利率上浮情况也有差异,具体情况以具体楼盘合作银行提供的政策为准。
利率上浮解释: 目前基准利率为4.9%,如上浮10%的意思就是按照5.39%利率执行,如果以后基准利率调整,调整后你的月供会按照新的基准利率继续上浮10%来计算,并跟随你30年。
部分银行规定离婚半年后才能贷款
各大银行近期出了针对离婚再买房的新规:须在离婚生效日起的半年以后才能贷款。
公积金最高可贷50万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目前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规定,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40%,且最高贷款限额为50万元。
如果外地公积金中心接入全国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可持身份证等资料到武汉公积金任一分中心申请办理资金转入;如转出地公积金中心未接入全国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则按原流程办理。
九、武汉拟出台公积金贷款惠民新政 异地贷款政策全国通用
4月17日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期发布《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
《武汉市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有望全国通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可享受公积金服务。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指出,具有武汉市户籍且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武汉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
可向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负责审核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已贷款情况
向武汉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武汉公积金中心及受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
《实施细则》规定,借款人及配偶不能同时向缴存城市中心和武汉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的
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武汉公积金中心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
十、武汉刚需优先选房源比例提升至60%以上
20日,市房管局透露,今年内,我市力争将“刚需无房家庭优先选房”的房源比例由40%提高到60%以上,满足市民居住需求。
据了解,目前我市正在稳步推进“刚需家庭优先选房”政策。从房源上来看,我市预售备案价格在18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项目中,低于120平方米的住房
应按照不少于40%(含40%)的房源比例,纳入优先选房范围,努力满足我市首套刚需购房需求。凡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符合限购政策规定、购房之日起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家庭
可以优先选购一套新建商品住宅。
1、适用对象
意向购房家庭满足以下条件可优先选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1)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2)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
(3)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2、操作程序
(1)购房登记。开发企业受理购房意向登记时应主动向意向购房人宣传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刚需人群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政策,并在登记销售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开发企业应合理控制房屋销售登记规模,受理意向购房登记时间应截止到申报《预售房源销售方案》当日。
(2)资格申请。开发企业受理购房登记后,应及时与意向购房人共同通过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市房产信息中心应于4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
开发企业应及时向意向购房人反馈查询结果,并确定优先选房人员名单。
(3)信息公示。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公示以下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48小时:
①商品房销售方案;②优先选房人员名单;③公证摇号的方案与说明;④其他按规定应公示的内容。
(4)公证摇号。开发企业首次公开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对优先选购房源与优先选房顺序进行摇号,摇号结果应当场予以公示,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
(5)优先选房。开发企业依据公示的结果有序组织意向购房人按摇号顺序选房。优先选房后,剩余房源由开发企业自主决定销售方式并纳入准售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6)信息锁定。开发企业公开销售后3日内,应及时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将购房人信息与选定房源关联,系统显示为“已锁定”状态
并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scxx.fgj.wuhan.gov.cn)对外公示。开发企业应同时上传《购房人清册》及相关资料申请购房资格核查。
各区房管部门负责购房资格核查,对不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购房人应及时反馈给开发企业和购房人,无异议后解除选定房源“锁定”状态,并重新纳入项目准售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十一、房票政策
1.什么是房票?
是指政府对达到相应标准的企业以及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发放的用于租购房屋的补贴凭证。 房票实行实名制,不得提现、转让、赠与。
房票自发放之日起,有效期24个月。未在有效期限内使用的,房票自动失效。
2.谁来发放?
房票由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市财政部门联合监制。
3.谁能拥有?
对生产经营规模和财政贡献达到相应标准的行业骨干企业,向其发放人才购房“房票”,企业人才凭票可在武汉购买首套住房并享受补贴,持票人由企业自行确定,单个企业不超过20人。
对新引进、新创办并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其实际投资规模达到认定标准的,对其发放生产经营“房票”,用于租购厂房、经营用房的一次性补贴,每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4. 如何使用?
房票仅限于企业或个人在武汉范围内租购房屋(含厂房、经营用房和住房,下同),房票抵付购房款时,应全额使用。 购买新建房屋时,可将房票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抵付等额购房款。
也可先自行垫付相关费用后,再凭房票及相关资料至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门结算。 购买二手房屋或租赁房屋时,企业或个人需先自行垫付相关费用,再凭房票及相关资料至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门结算。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需积极配合武汉市房票政策实施工作,优先安排持房票企业或个人购房,不得拒绝使用房票。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意见稿明确规定,使用房票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十二、房产相关税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