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发布招聘信息,计划以社会用工形式公开招聘对外合作业务专员1名,想应聘该岗位的朋友欢迎报名。
岗位名称:对外合作业务专员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专业不限,但需具备 5 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行政管理相关经验不少于 3 年,熟悉对外合作与服务流程及规范,在商务谈判、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成功案例,年龄须在 45 岁以下,性别不限。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
2.热爱教育事业及对外服务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卓越的服务意识与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主动、高效地协同校内各部门及校外合作单位开展工作,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与应变能力,能在复杂多变的对外服务场景中保持专业素养与工作热情,积极维护学院形象与声誉。
1.全面负责对外合作与开放服务的业务拓展工作,深度挖掘潜在合作资源与项目机会,积极与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定期回访合作单位,收集反馈信息,精准分析合作需求与行业动态,为平台对外合作战略的制定与调整提供详实依据与专业建议。
2.高效对接各类实训课程、员工培训、科研服务等合作项目,从项目前期的方案策划、需求调研,到中期的组织实施、质量把控,再到后期的效果评估、成果总结,进行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与协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高质量交付,切实满足合作方需求,提升平台对外服务的专业度与满意度。
3.主导商务合作与业务推广工作,精心策划并组织实施商务活动,如合作洽谈会、项目推介会等,精准定位目标客户与市场,制定个性化的推广策略与营销方案,有效提升平台对外服务项目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吸引更多优质合作资源汇聚。
4.严谨负责商务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与执行跟踪工作,深入研究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合法合规、权益明确、风险可控,及时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纠纷,保障学院与合作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作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本岗位以社会用工形式聘用(编制外用工),一经录用,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工资待遇面议,试用期3个月。
1.报名:应聘者须通过学校人事招聘网进行报名;同时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等)及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2017612189@hust.edu.cn,邮件命名方式:应聘者姓名+岗位名称,不规范命名的邮件不予受理。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
3.资格审查以及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后,合格者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等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办理相关手续(反馈结果、退还有关材料等)。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594
E-mail:2017612189@hust.edu.cn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光电信息大楼A3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