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的公积金贷款是可以在贷款发放后可以根据缴存基数变化变更还款方式的,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理,有哪些办理条件?详情见正文说明。
1、在南昌公积金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
2、贷款还款正常还款一个月后才能办理。
3、变更后的月还款不能超过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正常缴存公积金基数的60%。
柜台办理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市城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请 → 受委托贷款银行受理 → 公积金中心审批 →变更当日生效
县区办事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请 →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中心审批→变更当日生效
当日办结
注意事项:
1、借款人贷款所购房屋在县区的除可以到受委托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外,还可以到贷款所购房屋所属县区的驻县区办事处办理。
2、还款日不办理该业务。
3、在借款期限内变更还款方式不能超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