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省市已经推行了医保改革,很多网友想了解门诊报销、药店报销、住院医保报销的最新政策。那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不一样,下面以武汉市为例进行说明,其他城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参保人员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下列规定比例分别负担:
参保职工凭处方可以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购药费用,在年度累计达到门诊统筹起付线后即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职人员暂按照60%比例、退休人员暂按照68%比例给予报销;在医院就诊和购药的,按照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予以报销。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需先负担起付标准费用。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一个保险年度内2次及以上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减半。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