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的住房情况证明在哪里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如何取得公租房租赁资格?有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次整理的内容。
在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包括住房证明、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无房户提供租房或借住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首先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经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五类资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婚姻状况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书。
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后,应及时将申请资料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的家庭户籍人口、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在申请人户籍、居住地社区和现工作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街道办事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按照要求报送区民政部门和房管部门。区民政部门负责按照规定审核申请人家庭收入状况,区房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家庭现住房状况。申请人住房和收入等情况均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房管部门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和有关媒体上再次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核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并发放《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