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青山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大力发展氢能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本文将详细介绍武汉青山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包括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内容,以期为读者提供全面的了解。
规划建设氢能产业园区,引导氢能相关企业在园区聚集,为氢能重大项目提供审批“绿色通道”服务,集中安排项目用地、报建审批、规范管理等工作。
对首次认定的氢能高新技术企业在三年内给予1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氢能产业投资项目,按照其建设有效期内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专门从事高压氢气/液氢存储的企业,按设备投资的10%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按照年度累计氢气实际承运量,给予专业从事氢气运输的企业0.8元/千克、最高不超过80万元运营补贴。
对新建和改建的加氢站,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站内制氢设备投资额外给予设备购置成本25%、不超过100万元资金补贴。对氢气售价不超过35元/kg的加氢站,按照8元/kg的标准给予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运营补贴。
对于区内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每年按照核心零部件销售收入1%—2.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超额累进制阶梯奖励。
支持社会资本组建燃料电池汽车融资租赁平台,通过融资租赁、大批量采购等方式降低燃料电池汽车购买成本,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
以公交车、物流车、环卫作业车、渣土车、绿化养护车、通勤车等为重点,在区内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在新增或更新上述车辆时,优先采用燃料电池汽车。
对区内企业购置的符合武汉市相关奖励要求的燃料电池汽车、燃料电池船舶和叉车,按照市级财政奖励资金1:1.5予以配套支持。
对牵头承担氢能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按照国家拨付资金的25%给予最高25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促进“卡脖子”技术攻关。
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独立或者联合建设氢能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对已在我区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