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收到年终奖后,不清楚申报个税时,是将年终奖单独计税还是合并计税?那今天就跟大家介绍下,年终奖的两种计税方式到底该怎么选。
年终奖如何选择计税方式,建议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小强全年工资300000元,年底奖金24000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000元。
选择1:将24000元奖金和300000元工资合并计税。
根据公式“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即(24000+300000-0-60000-44000-0)×20%-16920
=220000×20%-16920
=27080元
得出小强的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为27080元。
选择2:将24000元奖金单独计税。
1.计算该笔奖金单独计税的应纳税额
在计算税款时,用24000元奖金除以12个月得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2000元;
参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3%税率,无速算扣除数;
根据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即该笔奖金单独计税的应纳税额=24000×3%-0=720元。
2.计算除该笔奖金以外,其他综合所得的年度应纳税额
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除该笔奖金以外,其他综合所得收入进行年度汇算申报;
根据公式“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即(300000-0-60000-44000-0)×20%-16920
=196000×20%-16920
=22280元
3.计算全年实际应纳税额
根据以上两步计算结果,加总得出小强的全年实际应纳税额为22280+720=23000元。
两种方式下,税额相差4080元,小强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