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发布了《江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包含停车费、物业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下面一起了解下吧!
1、对于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标准为1-10元/小时·车,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临时停放的残疾人使用的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的专用机动车辆;其他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免收停车费车辆,应免收停车费。
3、在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方面,客运代理费为客票运费总额6%-10%。车辆安全例行检查服务费按次收,2-5元/次·辆;按月收,60-120元/月。旅客基本服务收费为0.5-2.5元/人。具体收费标准见各设区市相关文件。
在住房物业管理费方面,江西省仅制定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0.2-1.65元/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方面,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1-10元/月·户,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实际垃圾量计征:10-100元/吨;按营业面积计征:0.2-1.5元/月·平方米;随水费征收,每吨用水加收0.2-0.8元。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