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武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分局发布了有关米粮村的征收土地预公告。通过公告内容得知,总征收面积为17.804公顷,具体范围详见下图。
米粮村村民委员会、村民: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汉阳区米粮村(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工程是支撑武汉市重点发展地区和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点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 17.8040 公顷。
四、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永丰街办事处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进行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六、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永丰街办事处将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应当查明被征地农民身份、年龄、户籍、参加基础养老保险状态,是否符合享受养老保险补偿条件等情况。养老保险调查结果应当经被征地农民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