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证书遗失后如何补办?其实办理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 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下文有详细介绍,赶快来了解看看吧。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五十二条: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目前补办登记证书无需查验车辆,也就是说车辆不必开到现场查验,直接本人到车管所大厅补办就行啦。
个人车辆: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公司车辆:
《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
可以凭《公证书》等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补领登记证书业务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前往车管所前往办事大厅取号,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对资料核查、受理——车主缴费——现场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1.若机动车处于抵押状态的,需要车主与抵押权人一同前往申请补领。若车辆在查封、锁定的状态下将不能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2.此业务需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不可异地办理。
3.此业务不支持在线申请,个人车辆需车主本人前往办理。
4.机动车登记证书损毁的可以申请换领,还需提供被损毁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