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夏季购车补贴申报通道目前已经开启,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可以通过“罗湖购车活动”小程序申请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下文有介绍。
1.2024年6月1日-2024年7月15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罗湖区注册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经销商处购买符公条件车辆的,在7月30日前在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册登记的,可分档中领购车补贴,按消费者申请通过审核时间顺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2.所购车辆必须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3.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1.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双面照片;
3.购车订单、购车合同或同等效力文件,:
4.新购车辆行驶证照片。
1.补贴名额申报:符合申请要求的个人消费者通过“罗湖购车活动”微信小程序购车补贴申领页面,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线上申请。
2.补贴申报材料初审:承办单位负责对补贴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协助统筹申报工作、负责汇总符合资格的补贴申请人信息。
3.补贴中报材料复核:区商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公示流程;经复核需要修改材料的,中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修改,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4.对外公示:罗湖区商务局将对消费者提交的申报材料分批次进行受理和审核。对复核通过的消费者罗湖区商务局官网平台公示五个工作日。
5.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核无效后,资金拨付平台根据罗湖区商务局提供的符合购车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名单,按照相关规定将购车补贴发放至消费者提供的本人微信零钱账户中。
1.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购车订单、购车合同、新车销售发票、新车行驶证、及接受购车补贴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人。若不属于同一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2.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3.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汽车经销企业签署《企业承诺书》,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协助消费者以虚假方式领取财政补贴资金,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本项购车补贴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6.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7.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车的补贴,本活动方案的实施与市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
每位消费者仅能享有1次且1辆车的补贴,根据单辆汽车的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分为四档发放购车补贴:
第1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7万元(含)-15万元(不含),按2500元标准发放购车补贴;
第2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15万元(含)-25元(不含),按5000元标准发放购车补贴;
第3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25万元(含)-40万元(不含),按6500元标准发放购车补贴;
第4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40万元(含)以上,按8000元标准发放购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