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武汉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培训补贴的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重点内容,已经通过下文进行了介绍,想了解的网友可以直接收藏。
网络创业培训是针对具备计算机和网络基础知识及操作能力,有创业动机、有依托互联网创业的具体可行的项目或希望已经创办的企业互联网化的劳动者组织开展网络创业培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1500元/人网络创业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合格的。
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合格的,可享受1500元/人的网络创业培训补贴。
1、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
3、省人社厅《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47号)
4、市人社局《关于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经办流程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49号)
5、市人社局2021年10月25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一)个人申请网络创业培训补贴的需填写《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批表》(A4规格,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下同),并提供:
1、《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2、个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拟留件;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件1份,拟留件。
(二)培训定点机构申请网络创业培训补贴的需填写《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批表》,并提供:
1、《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2、《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书》;
3、授课视频资料;
4、实行个人信用账户管理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申请表》《就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申请汇总表》。
培训结束后,采取个人缴费方式参训的,由本人向选择的培训定点机构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培训定点机构垫付培训费的,由培训定点机构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公示7天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送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采取个人缴费方式参训的,培训补贴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培训定点机构垫付培训费的,培训补贴拨付至培训机构银行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