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拱墅区已开展第五轮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本次活动将持续至10月底,补贴总金额为2000万元,领完即止。
2024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
2000万元(用完即止)
消费者(个人)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和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含油电混合)小客车新车。享受分档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1)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下同)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
(2)购车价格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
(3)购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2000元。
1.消费者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公证翻译本)等有效证件。
2.消费者购车协议(合同)、购车发票以及车辆行驶证。其中购车发票日期必须在政策执行期内。上牌时间须在政策结束后一个月内(11月30日前)。
3.消费者本人的银行储蓄卡。
消费者补贴由所购买车辆的汽车经销企业负责帮助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领。
1.消费者在政策内购车后,将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购车协议(合同)、发票号、车架号、购车金额、开票日期等信息提交给汽车经销企业,由汽车经销企业上传至“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报;
2.消费者完成上牌后,将车牌号、行驶证等其他信息交由汽车经销企业补充上报至“亲清在线”平台。未在政策结束后一个月内补充完整信息、上传资料的将自动取消资格;
3.待补贴审核工作全部完成,统一兑付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审核通过的消费者银行账户。
1.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银行账户户名以及机动车行驶证均须属于同一人。
2.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每台销售车辆仅能享受1次消费补贴。
3.申请人、汽车经销企业须如实提供信息,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4.汽车经销企业应向消费者如实介绍本政策相关情况,并准确填报信息,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若因汽车销售企业自身工作失误导致的矛盾纠纷,其责任由汽车销售企业自行承担。
5.本政策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就高享受。